管理学院员工党支部刘锦灿等21名同志于2020年12月17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一年来,经过党组织培养考察,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认为他们在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各方面能起到模范代表作用。2021年12月17日经管理学院员工党支部研究决定,拟确定刘锦灿等2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(详见附件) 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,接受党员群众监督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,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员工党支部反映,地址:武鸣校区A2-204办公室。 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17日——12月24日,共五个工作日;
联系人:黄老师;邮箱:87084835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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